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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出台新规:经机长同意可在航班上使用手机

2015-01-24 01:06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台北1月23日电台湾地区立法机构23日通过民航法规部分条文修正案,未来在航班上经过机长同意,乘客可以使用手机等3C通讯产品。

  3C通讯产品指电脑、通信设备、消费电子产品,通常包括电脑、笔记本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电视机、随身听、电子辞典、影音播放器、数字音频播放器等。

  台湾地区民航法规原本规定,从飞机关闭舱门到重启期间,都不得在飞机上使用干扰飞航或通讯的器材。此次修正后的条文规定,航空器飞航中,不得使用干扰飞航或通讯的器材,但经台湾民航局公告并经机长许可,不在此限。

  新条文还加重了对在机上卫生间吸烟的处罚,罚款金额从现行的1至5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至3至15万元。若在飞机上卫生间外区域吸烟,或擅自阻绝烟雾探测器,则可处以1至5万元罚款。此外,在机场周围受到噪音影响的居民,可获得噪音补偿金,以现金发放。

作者: 许雪毅陈斌华  编辑: 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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