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谁来担责?男子参加云南六日游,导游私增购物点致其十级伤残

2024-09-04 09:35
来源:荔枝新闻

  前段时间,泰州市民黄先生在一家旅行社报名参加云南六日游,结果在旅游过程中因导游私改线路受伤,造成了十级伤残。最终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呢?近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这起案例。

  黄先生称,当时,合同约定旅行社的义务包括: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合同签订后,黄先生和其他游客一起在旅行社的安排下到云南旅游,结果在旅游过程中,导游未按照合同约定私自增加购物点。恰巧,黄先生在购物店里不慎摔倒受伤,及时送医后,医生诊断其为胸椎骨折。最终,经过司法鉴定所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由于旅行社拒绝承担责任,黄先生在治疗结束后,将旅行社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对此,旅行社表示,黄先生摔倒是他自己疏忽所致,旅行社不存在过失或者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旅行社对黄先生的受伤承担次要责任,酌定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黄先生三万余元。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旅行社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临时增加了购物店,然后安排游客自行活动,最终导致了黄先生的受伤,没有尽到必要的安全提示义务。此外,黄某在旅游的过程当中,本人自己走路时并没有仔细观察周围环境而不慎摔倒。因此,黄先生摔倒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未尽到谨慎观察、注意义务。

一审:汤成伟

二审:王利环

三审:李 蓓

作者:孙艳 陈家斌 编辑:吴静秋

相关阅读

8月深圳二手房交易量维持在荣枯线水平:价格趋于稳定,在售量继续增长    2024-09-04
我国将开展流动儿童精准监测摸排    2024-09-04
网红带货何以信口开河“两头坑”    2024-09-04
内地首家澳人子弟学校开学 享受与澳门读书学生相同教育政策    2024-09-04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