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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电子秤作弊 市场监管总局拟出台新规

2024-06-21 0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0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八个严禁”,明确了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全链条各环节禁止事项,强化了各方责任和管理要求。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关于严禁实施电子计价秤计量作弊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近期,一些不法经营者使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行为,严重违背诚信经营理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为坚决遏制“缺斤短两”计量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身边的公平,现就规范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生产未经型式批准的电子计价秤产品。

  二、严禁电子计价秤生产厂家擅自改变批准型式,为非法改装“留后门”。

  三、严禁销售无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合格标志、完好铅封等信息的电子计价秤。

  四、严禁销售具有作弊特征的电子计价秤。

  五、严禁违法违规修理、改装电子计价秤或为改装提供技术服务。

  六、严禁使用未经过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无检定合格标志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七、严禁利用电子计价秤实施计量作弊、欺骗消费者。

  八、严禁集贸市场主办者不履行计量管理责任,包括不制定计量管理制度、不设置公平秤、不对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电子计价秤登记造册等。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电子计价秤生产、销售、维修、使用全链条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公告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发现上述禁止行为,可通过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作者: 编辑:龚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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