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对标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更深一层”。
求知善读、一学到底,推动“学纪铭于心”“更深一层”。“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和立身之本,只有将党规党纪知识学懂、学深、学透,时刻拧紧纪律这根“弦”,才能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才能筑牢思想上的“防火墙”,做党的纪律的“明白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砥砺“三更灯火五更鸡”的勤学韧劲,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字斟句酌、细嚼慢咽地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学习过程中多想“是什么”、多问“为什么”、多思“怎么做”,努力做到“学深一层,细悟一分”。要将《条例》学习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与解决现实问题相结合,把对党纪的抽象认识形象化、具体化,做到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让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让党的纪律规矩牢牢刻在心上。
深入解读、以训助学,让“知纪立于言”“更深一层”。解读培训是让党员干部精准把握党的纪律的内涵本质和精髓要义的重要方法和有效途径,能让党员干部有针对性的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只有准确掌握并知晓熟悉纪律的边界,才能做到不违规、不破纪,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条例》的解读和培训上靶向发力,一方面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逻辑;另一方面要积极参加组织的集中培训,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纪律的理解和认识,真正将党的纪律作为从政用权、修身律己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定位,从而发自内心地自觉维护纪律规矩的权威和效力。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让“明纪践于行”“更深一层”。开展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只有充分发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才能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按原则做事、按规矩办事,始终做纪律上的“规矩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典型违纪违法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从他们的违纪违法事实中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联系实际、自我革命,让“守纪成于效”“更深一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以自我革命精神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剖析自我、查摆问题,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明确努力方向,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处理公私、义利、是非、情法、亲清、俭奢、苦乐、得失的关系,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办事、公公正正用权,以廉洁奉公的实际行动,扬正气、树新风,努力在遵规守纪中勇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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