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 多彩贵州网  >  多彩贵州网国内国际  >  国际新闻

韩国宪法法院裁定:孕妇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

2024-02-29 08:00
来源:中新网

  韩国宪法法院28日裁定,禁止医务人员在妊娠32周前向孕妇或其家属告知胎儿性别的现行《医疗法》第20条第2项违宪,判决即刻生效。由此,今后孕妇无论怀孕周数都可随时鉴定胎儿性别。

  据韩联社28日报道,当天,韩国宪法法院判决禁止怀孕32周前胎儿性别鉴定的条款违宪。宪法法院在解释其判决理由时表示,“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两性平等意识逐渐扎根,国民的价值观及意识发生变化,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明显衰退。”

  6名法官认为,将怀孕32周前鉴定胎儿性别视为直接威胁胎儿生命或人流前一阶段的行为,并加以限制的做法已不再合理。这侵害了父母得知胎儿性别等所有信息的权利。

  其余3名法官对多数意见表示认同,但指出韩国社会仍然存在以性别为由要求堕胎的可能性,国家不能疏忽保护孕育中生命免受人工终止妊娠的责任。

  据报道,为防止因重男轻女思想下的选择性堕胎而导致男女比例失衡,韩国1987年在修订《医疗法》时专门增加禁止产前胎儿性别鉴定的条款。2008年,宪法法院就该条款作出不符合宪法的判决。次年,韩国再一次修订《医疗法》,允许医务人员在孕妇怀孕32周后告知胎儿性别。

  然而,近年来,随着韩国低出生率情况的恶化和重男轻女观念的淡化,有人提出应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允许告知胎儿性别,以确保父母的知情权。

作者:刘旭 编辑:罗亚楠

相关阅读

美国去年第四季度经济增长率下修至3.2%    2024-02-29
一艘移民船在摩洛哥海域倾覆致8人溺亡    2024-02-29
洪都拉斯西部客车相撞事故致17人死亡    2024-02-29
联合国机构与同济大学发布联合报告聚焦可持续城市供水    2024-02-29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