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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多项方案

2023-09-13 23:05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财政部日前12日修订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

  《办法》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自2002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2015年以来,中央财政整合设立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贴息、奖补、费用补贴等方式,持续提升普惠金融质效。

  其中,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此外,根据《办法》,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各地可结合实际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范围、提高贷款额度上限、贷款利率上限和贴息比例。

  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分档奖补

  不仅是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根据《办法》,中央财政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也给予相应奖补。

  《办法》明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支出用于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中央财政分档对各省份进行奖补,支持各省份确定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自主开展普惠金融工作。各省份每年自主确定1~3个示范区。

  中央财政采取与绩效挂钩的方式对示范区分档奖补,按各省份绩效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奖补档次。其中,东部地区每省份每年第一档奖补6000万元,第二档奖补4500万元,第三档奖补3000万元。中部和东北地区、西部地区每省份每年第一档奖补10000万元,第二档奖补7500万元,第三档奖补5000万元。计划单列市每市每年第一档奖补3000万元,第二档奖补2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如果申报的考核指标数据存在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扣减该省份上年奖补资金。若存在故意虚报、错报等情形的,除扣减该省份上年奖补资金外,酌情取消该省份下年获得奖补资金资格或调降下年奖补档次。

作者: 编辑:龚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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