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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2023-08-09 16:12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8月9日电(记者 兰天鸣、吴振东)记者9日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上海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每所中小学校应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

  该办法明确,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其遴选、推荐条件包括: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与法治实践经历,从事法治工作3年以上;身心健康,热心教育工作,了解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的身心特点,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该办法表示,对师生人数众多、治安状况复杂的学校,可根据需要聘任2名至5名法治副校长。根据工作需要,1人可以兼任2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可以续聘。学校已聘任的法治副校长因派出单位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宜或者不能继续履职的,应及时报告。法治副校长任职前,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培训。

作者: 编辑:薛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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