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山西省将加大对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太原市汾河两岸景色(无人机照片)新华社记者 曹阳 摄
实施意见提出,山西持续推进汾河、沁河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复流域生物群落结构,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确保黄河流域禁渔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河流源头区和汾河水库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开展岩溶大泉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明确省、市、县三级水源地保护清单,实施永定河上游、太行山、黄河多沙粗沙、伏牛山中条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加大对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做好蓄滞洪区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山西还将持续深化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深入实施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以点带面逐步探索建立省内其他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鼓励流域上下游各市之间主动签订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记者 魏飚)
一审:王珏
二审:汤成伟
三审:李蓓
| 山西建立网上“土地超市” 扎实推进“标准地”改革 2023-04-14 | |
| 四川凉山西昌森林火灾明火已扑灭 2023-04-11 | |
| 山西太原持续治污 努力“退出后十位” 2023-04-11 | |
|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山西晋城城区禁止露天烧烤 2023-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