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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南京对举报未成年人野泳行为实施奖励

2022-07-29 15:05
来源:扬子晚报网

  及时拨打电话或及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扬子晚报网7月29日讯(通讯员宁公宣记者梅建明)今年6月17日,在南京珍珠泉景区佛手湖,有几个年轻人下湖游泳,其中有两人水性不佳,出现险情。现场有一名溺水者被救上岸,但一人失踪。经过近一天一夜的搜寻,18日下午溺水失踪的人员被找到,已经没有生命体征。这是一起典型的野泳事故。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接报各类溺水警情40余起。

  野泳是指在非正规场合下游泳,例如在池塘、河道、水库等地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易造成溺水事故。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发生野泳意外溺亡事件,尤以未成年人居多,给当事人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前不久,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1名3岁孩童,因家人忙于家务,自己一人在院内玩耍无人看管,等家人发现孩童不见后去寻找,发现该孩童已漂浮在自家院子旁的池塘里,打捞上来后,孩童嘴唇发紫,已无生命体征。

  为有效降低溺亡事故发生,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市公安局、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从即日起,对举报、劝阻未成年人野泳等行为进行奖励。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奖励办法规定,发现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110和各区举报电话的或及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同时,警方也建议广大市民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发现未成年人落水,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警方提醒,水下地形复杂,野泳存在被暗流瞬间冲走、踩入水底淤泥或被水草缠身无法脱身、被水中尖锐杂物戳伤造成感染、被水口瞬间吸走等安全隐患。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合力筑起防溺水的安全防线,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附件:

  《南京市未成年人野泳举报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发现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有以下行为,实施劝阻、制止或报警等行为的非执行职务人员,依据相关标准给予奖励。具体以现场照片、视频或报警记录等为证。

  二、奖励范围和标准

  1、发现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拨打110和各区举报电话的,视情给予100元以下奖励;

  2、发现未成年人在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内游泳、戏水等情况,及时成功制止的,视情给予200元以下奖励;

  3、发现未成年人落水,在确保自身安全情况下,能够积极施救,避免危险发生的,经核实后按照见义勇为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不主张未成年人或不会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可用大声呼救、报警、利用救生设施等方式进行施救。

  三、奖励原则和要求

  1、奖励由事发地区级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

  2、奖励事项的调查核实、推荐申报工作由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

  3、多人举报同一行为的,奖励第一举报人;

  4、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严禁举报人通过抖音、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炒作相关内容,严禁通过任何途径泄露公民个人隐私。

  一审:吴静秋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作者: 编辑:吴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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