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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国内一周政策回顾: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2022-07-18 00:42
来源:多彩贵州网综合

  每周国家都会有很多重要的政策和信息发布,如果您在百忙之中没有时间看新闻而漏掉了这些信息也没有关系,“国内一周政策回顾”栏目带你直观了解过去一周的大事要事。这里有国情民生、重要政策,有些关乎国事大政,有些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还有直接和我们钱袋子挂钩的信息喔。小编现在就为您梳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外发布“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将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方案明确,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到2025年我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2030年前,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转;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初步解决。

  到2025年,我国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以上。

  多部门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于今年6月至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方案》安排,我国将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五大领域涉企违规收费现象,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问题,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三部门发文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民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推动社会组织进一步助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将新成立社会组织“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的法定准入条件落到实处,带动专职就业岗位增加;要广泛动员、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指导社会组织结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合理设置见习岗位条件,增强对高校毕业生吸引力;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在规范有序开展活动基础上,积极提供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推动以事业发展支撑就业;要有序组织高校大学生到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对接、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等活动,提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就业的积极性。

   《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于6月至11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将坚持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聚焦社会反应比较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具体包括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5个领域。行动将重点整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强制捆绑销售、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人社部部署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7日发布《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匹配供需、专业高效优势,不断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切实增强促就业实效。

  通知提出七项具体措施,包括:大规模开展求职招聘服务、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助力农民工稳定就业、着力保障重点领域用工、创新发展灵活用工服务、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以及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进口物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运输温度在10℃以上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通知指出,进口非冷链物品指运输温度在10℃以上的进口物品。最新研究结果显示,常温条件下新冠病毒在大部分物品表面存活时间短,1天内全部失活。

  通知要求,对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被污染风险等级判定为低风险: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国家(地区)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所有大宗散装货物,包括煤炭、矿石、化工原料、粮食、饲料、牧草、原木等进口非冷链物品;装载入境物品的航空器、船舶、列车、汽车自离开启运口岸起超过24小时的进口非冷链物品;装卸时不与装卸人员接触的进口非冷链物品;已实施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非冷链物品。不属于以上任一情形的,或无法判定风险等级的进口非冷链物品,按照“从严”原则,判定为高风险。各地不准自行出台进口非冷链物品加严管控措施。

  请下周继续关注小编精心为您准备的“国内一周政策回顾”~还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亲们喔!

作者: 编辑:龚煦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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