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3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围绕日本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东京地方法院13日判决东电前高层赔偿东电13万亿余日元。
报道称,东电股东由于东电前高层疏于海啸对策管理,造成巨额废炉费用等对东电造成严重损害,于是对5名前高层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向公司赔偿总额22万亿日元的损失。
东京地方法院13日作出勒令前高层赔偿的判决,要求支付的赔偿额为13万亿日元多。
据报道,此判决为司法上首次认定东电前高层负有赔偿责任,或会影响到核电站管理者的经营。
一审:王珏
二审:汤成伟
三审:彭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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