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内3名澳门女子因走私被拱北海关缉私警刑拘

2017-07-26 22:18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7月26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符剑平)拱北海关对外通报,近日,一天内有3名澳门女子因走私被拱北海关缉私警刑事拘留。

  7月20日,澳门籍女旅客林某等3人经珠海拱北口岸入境时被海关查获,关员分别从其腹部、携带的背包等处查出藏匿的葡萄酒等23瓶。因3人在一年内均有过两次走私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的记录,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3人的行为涉嫌走私犯罪,被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刑事立案处理。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这意味着,凡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处罚两次,第三次再实施走私行为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进出境旅客,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进出境物品。如果旅客此前因走私被海关行政处罚,切勿再违反海关法律规定,一旦达到“小额多次”走私犯罪起刑点时,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曹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