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18起内幕交易 曝光同类案件的五大套路
在7日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公布了18起内幕交易案件,五大招数也一并曝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介绍,根据证监会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总体部署,近期,证监会稽查部门部署了18起内幕交易案件,作为专项行动第三批案件,集中组织查处。
据了解,昨天公布的18起内幕交易案件主要有五大招数。具体来看:
第一招: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高送转”的内幕信息抢先买入股票,在信息公开后卖出获利。
第二招:上市公司大股东和高管人员利用信息优势,在业绩预亏等利空消息发布前高位精准减持,甚至人为推迟披露时点,制造避损机会。
第三招:在举牌上市公司的过程中,举牌方相关人员利用上市公司收购的内幕信息实施内幕交易。
第四招:在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介服务的过程中,某些中介服务机构利用工作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最后一招主要表现在有些市场累犯、惯犯,屡教不改,先后多次实施内幕交易或者利用多个内幕信息进行违法交易。
对于以上内幕交易曝出的五大特点,高莉表示,总体而言,这批案件集中反映了当前内幕交易的主要类型,具有违法主体多样、交易和获利金额巨大等主要特征,部分案件情节严重,涉嫌刑事犯罪。
高莉强调,近几年来,证监会始终把查处和打击内幕交易作为稽查执法的重点,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直接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有所减少,并购重组领域内幕交易案件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泄露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股票等传递型内幕交易依然多发,关联主体通过结构化产品隐蔽从事内幕交易问题较为突出,投研人员从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特别是利用上市公司发布业绩盈亏及高送转等利润分配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案件多发高发,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内幕交易时有发生。
证监会同时提醒投资者,应自觉做到不打探内部消息,不听信小道信息,坚持理性投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心存侥幸,为利所动,冒险试法,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股票牟取非法利益。
据了解,下一步,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证监会将与公安司法、纪检监察、国资监管等相关部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的建设,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高压态势。相关个案的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