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公益诉讼叫停“全额计息”

2017-04-07 11:13  来源:西部开发报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2016年3月,李晓东用建行龙卡信用卡消费一万八千余元,但有69元未还清,然而10天之后,竟然产生了300余元的利息。在多次拨打建行客服电话后,李晓东才知道,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以未清还部分的金额来计算。(4月5日《法制周末》)

  对于信用卡逾期利息,国内许多银行都采取的是全额计息,即在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在本案中,虽然主持人李晓东只有69元未还清,但银行方面仍按照当月记账周期内刷卡消费金额18869.36元计算利息,因此利息才高达317元,是未偿还金额的近五倍。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持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还清信用卡,银行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和不信任惩罚也是情有可原。但不管还款多少都按全额计息,却有悖于基本法理。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消费者只有义务就自己逾期未还款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已还款部分,消费者已经履行了信用义务,不存在违约责任,也没有给银行造成损失,银行没有理由将计息对象无限扩大到整个消费额度。

  面对质疑,银行方面往往搬出“国际惯例”作为挡箭牌。试问,什么样的国际惯例能大过法理?更何况,随着国际上信用卡业务的发展成熟,对持卡人利益的保护日益完善,所谓信用卡“全额计息”规则,在国际上早已不再是主流。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采用“平均每日余额法”作为计算迟延给付的主要方法,不仅利息相对减少,也更趋合理。在我国,工商银行早在2009年就废止了全额计息,只对未偿还部分计息。

  诚然,趋利避害是一种本能思维,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信用卡违约现象特别严重,特别是小额违约情况很多,需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但其不能通过制定不合理的全额计息政策,无限加重消费者的违约成本,从而降低自身所面临的透支风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一直以来,尽管全额计息备受诟病,但很少有消费者较真。如今,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用实际行动现身“说法”,有望增强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当然,指望每个人都去和银行打官司并不现实,相比个体诉讼,我们更希望看到消协组织能主动站出来提起公益诉讼,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公布的《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在涉及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商家提供的产品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等5种情形下,消费者协会可提起公益诉讼。全额计息事关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公益诉讼是清理类似消费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重要手段,维护消费领域公共利益和实现对消费者集体救济的有效路径,值得期待。

  (张枫逸)

作者: 编辑:吴静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