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工作在山东烟台全面推开 为老年人送上多重福利
山东省烟台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的指导意见》于近日正式下发,将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的建设。该《意见》提出,到明年(2017年底)的时候,全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资源实现有效配置利用,具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机构达到100个以上,全市医养结合床位达到5000张以上,医院上门医疗和送药费用可纳入医保。
《意见》提出,积极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将部分二级医院,通过新、改、扩、转等方式,转型为老年专科、康复医院或设置老年病区,开展养老、康复服务,提供接续性的医疗服务。同时,鼓励乡镇卫生院、养老院率先推行医养结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开设专门病区,设立医养结合床位,为失能或半失能的社区居家养老者、在敬老院难以医护的老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意见》提出,200张床位以上规模的养老机构可以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一级以上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机构等;对200张床位以下规模的养老机构可以依据规模和实际需求内设卫生室或护理站;养老床位在5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机构,可与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联系服务制度,至少落实1名责任医生和护士,并公布联系方式及服务时间,每周的服务不少于1次。
烟台市还将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
在全面推开医养结合工作时,烟台市还将同时推进老年人的健康管理,为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建立健全电子健康档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生活方式或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同时,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健康宣教、疾病防治等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关爱服务活动,为此类家庭开设就医绿色通道,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到2017年底,逐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能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签约率达到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