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安徽篇】安徽:政府发“红包” 奖励秸秆发电
2016-06-22 22:26 来源:安徽网
作为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方式,秸秆发电从去年开始成为我省扶持重点。截至今年5月底,省财政厅已拨付2016年第一批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4313.5万元。
据了解,省能源局近日对今年第一批秸秆电厂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签订情况进行了汇总核实:目前,全省有13座秸秆电厂与地方政府、农垦农场签订了使用协议,协议使用农作物秸秆量110万吨,占这13座电厂全部燃料比重的40%,电厂农作物秸秆使用量占全部燃料比重均达到省政府要求。这其中,水稻秸秆34万吨、小麦秸秆34万吨、其他农作物秸秆42万吨。根据省能源局汇总数据,省财政厅拨付了2016年第一批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4313.5万元。
截至5月底,全省已建成秸秆电厂21座,装机规模60万千瓦;核准在建13座,装机规模39万千瓦;年内计划核准建设17座,装机规模51万千瓦。目前,第二批10座秸秆电厂中,华电宿州、国能固镇、凯迪蚌埠、凯迪淮南、国祯阜阳等5座已于5月底完成协议签订。据了解,因地方政府未完成2015年秸秆发电财政奖补资金清算工作,凯迪霍邱、凯迪桐城、凯迪南陵、凯迪望江、大唐安庆等5座秸秆电厂尚未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相关部门将继续督促上述5座秸秆电厂抓紧与地方政府签订2016年秸秆使用协议,争取全省2016年秸秆协议使用量超过200万吨,较2015年提高20%以上。
作者:姚一鸣 胡霞利 编辑:武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