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售假案件频发 不法微商让微信成“危信”

2015-07-27 18:37  来源:新华社

  朋友圈售假案件频发不法微商让微信成“危信”

  新华社杭州7月27日电 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近日,由浙江省公安厅及湖州、广州警方等组成的抓捕小组一举摧毁了两个假药制售团伙。据涉案人员账户来往分析,此案销售金额上亿元,大部分交易系通过微商在社交软件微信朋友圈中进行。

  微信圈热销“进口减肥药”竟是小作坊违禁药

  2015年3月初,一家名为“刘鹿鹿牛奶的美妆店”的微店在湖州微信微博朋友圈里火了起来,特别是该店销售的“进口代购减肥胶囊”,一时供不应求。

  “这些产品价格300到4000元不等,店家说都是进口代购的。一开始使用时确实感觉有效果,人也瘦了几斤。”湖州市民郭小姐说。

  但是,服用该药一段时间后,包括郭小姐在内的不少消费者都出现了心率加快、厌食和失眠等症状。经鉴定,“刘鹿鹿牛奶的美妆店”销售的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用的药物成分“西布曲明”。

  3月7日,湖州食药环侦查部门联合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刘鹿鹿的美妆店”店主刘某存放产品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了减肥胶囊370粒、日本美白针剂370支。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假药制售各个环节的涉案人员逐一浮出水面。7月14日,警方一举摧毁以骆某为首的假药生产团伙和以郑某为首的假药销售团伙,捣毁假药地下生产窝点5处,包装、储存仓库7处,当场查扣制药、灌装、覆膜等生产设备27套,摧毁网络营销窝点7处,查扣牙痛灵、通风灵等几十个品种的假药数千箱,原料药、辅料数十吨,查扣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西地那非、酚酞等有毒有害成分的“优果”减肥茶、神奇修身咖啡等数十个品种上千箱,抓获涉案嫌疑人20人。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深挖中。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微信的注册用户数以亿计,不少商家将微信朋友圈当做网络营销新“阵地”。然而,由于微信营销门槛低,且大多依靠熟人营销,消费者鉴别能力较弱,朋友圈成了销售假冒产品的案件高发区。

  7月初,浙江嘉兴市嘉善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他们在微信朋友圈里销售的所谓来自韩国、印尼的魔鬼瘦身胶囊,里面含有酚酞、呋塞米盐酸、西布曲明等非法添加物质。

  今年4月1日,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1日对浙江省第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入刑案件进行了宣判,微商何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处罚金6万元。从2013年5月起,何某在朋友圈发布“路易威登”“普拉达”等各大名牌手袋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接到单子后转发给冒牌生产工厂,自己赚取差价。短短几个月内,何某发布销售动态百余条,销售金额达10余万元。

  透支信任消费友情微商“杀熟”现象严重

  浙江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认为,当前微信营销中有不少人使用个人账号,利用朋友之间的天然信任关系搞“熟人经济”。这样的平台营销针对性强、销售达成率很高。但微信毕竟不是专业的买卖平台,缺乏健全的市场规则、信用等级评估等。特别是微信的准入门槛很低,付款方式也与电商的第三方支付交易不同,多数是先付款后发货,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非常容易造成纠纷。

  杭州的陈小姐就碰上了“杀熟”的微商。前不久一个中学的老同学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她。不久这个老同学就在微信朋友圈发出了各种“代购名牌”的信息,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问她是否需要购买。

  陈小姐当天就选择了一款名牌手包,并将6000元钱直接打到对方账户。可是当她收到货时却发现是仿制品,质量和正品相去甚远。

  她和其他同学联系,发现还有不少人和她一样被老同学骗了:“都是同学,上了当还不好开口,真是郁闷!”

  微信营销期待加强信用监管

  浙江赞程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学林律师认为,对微商这种模式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消费者在通过微信消费时要提高警惕,谨慎交易,预防陷阱。“在交易规则还不完善的当下,作为消费者必须要自我保护,最好能当面交易,及时对商品进行查验,妥善保管交易凭证,尽量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便日后维权有充分的交易证据。”

  程学林认为,虽然腾讯公司在微信的服务协议中要求个人账号不得“发送、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但由于微信营销的事实存在,作为平台的提供者有义务制定交易规则,加强信用监管和登记评定等相关业务的推进,引导微商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用户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微信营运团队已经上线品牌维权平台及商标权利人申请接入入口,帮助品牌商维权,同时也帮助消费者鉴别商品真伪。不少售假微信号也因在消费者举报后被封号。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