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中央批准北京门头沟原区长王洪钟被“双开”

2015-04-17 15:04  来源: 新华法治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资料图

  据北京市纪委网站消息,日前,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原副书记、区长王洪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洪钟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陆海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经市纪委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信息显示,1965年出生的王洪钟,北京房山人,1983年4月参加工作,曾在房山、密云、市政市容委等单位任职,落马前曾任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副书记、区长。2014年8月,北京市纪委发布消息,称王洪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作者:  编辑: 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