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取消退票?22天4000飞机旅客收到诈骗短信
遇“退票”短信,核实后再转账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高速发展,当今社会逐步步入大数据时代,然而,大数据也是一把“双刃剑”。
在这起特大民航旅客乘机信息泄露案中,犯罪分子通过盗取旅客乘机信息在网上出售获利,或者使用盗取信息直接给旅客发送“改退签”机票短信以实施诈骗,是针对民航信息安全的新型犯罪类型。这类案件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专业性。
事实上,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甚至是前往机场的路上,不只普通旅客收到过诈骗短信而被骗,甚至民航业内人士也曾经因放松警惕而被骗。旅客急于成行,心情非常焦急的心理,往往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成功实施诈骗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广大旅客应该提高警惕,在收到有关“退改签”短信后,一定要认真、冷静核实短信来源,查询短信中的客服号码是否与航空公司官网公布的客服号码一致。旅客也可以直接与航空公司客服联系,或者找到相关工作人员来核实信息真实性,尽量不要通过网银、自助取款机等转账、汇款,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为维护民航信息安全,遏制非法获取民航旅客信息而实施诈骗案件多发态势,全国民航正在开展“打击防范非法侵入民航信息系统犯罪”专项行动,多地民航公安机关已开始集中侦办此类案件。
据中国民航报
延伸:
电信诈骗3万以上为“数额巨大”
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将最低入罪门槛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为3000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解释规定,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或者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以及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