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院长:半夜发文限牌 政府不能这么任性

2015-03-11 15:47  来源:钱江晚报

  可取消审判委员会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

  “法院审判改革中,其实我最关注的还是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问题。”施杰告诉记者,我国的审判委员会制度通过承办法官的汇报来对案件进行裁决,这种设计,是为了防治法官滥用权力,以注重集体作用,保证案件审判质量。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制度现在也需要进行改革。

  目前,审判委员会主要根据承办法官的口头或者书面汇报作出裁决,并未直接参与庭审。此外审判委员会的决议很大程度上可能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左右。在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上具有随意性,这也造成了司法实践中较多依赖主观性判断的局面,“而基于审判委员会自身集体讨论、集体负责的特性,不排除某些法官在办理个案中逃避责任、以此作为‘挡箭牌’的可能性。”

  事实上,施杰也告诉记者,如今审委会制度已经作了非常大的改革,但目前仍不彻底。他认为如果要进一步防止审判权被利用或被滥用,还是应该把审判权从真正意义上交还给法官。审委会的作用则是专家咨询,而非肩负有对案件判决的权力,“取消审判委员会,应是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但这需经过一个过渡时期。”

  老虎、苍蝇要打,连蚊子也要打

  全国人大代表、奉化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

  “不光是‘老虎、苍蝇’要打,‘蚊子’也要打。”全国人大代表、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用生动的比喻说明了对反腐“零容忍”的态度。

  他表示,“立法时,要充分考虑到犯罪预防。打击一定要有力度,今后反腐工作要通过立法常态化,要更注重预防的作用,让人不敢腐、不能腐。”

  他建议,对于基层反腐这方面,首先对农村的村官要加强培训,要使他们适应从中央到地方的各项工作的新常态,否则他们就跟不上形势。一个小小的农村,也会有一些不正之风,也会贪污,比如有很多农村土地征用了,还有一些矿产资源,甚至中央的转移资金,如果他们管不好,用不好,就很容易犯错误。

  此外,一些政府工程,要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知道花了多少钱,怎么花的,工程质量如何保证,这样才能杜绝豆腐渣工程。

作者: 编辑:杨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