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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引大火 无人员伤亡

2015-02-20 11:2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未经市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但春节这两天燃放行为不断,而且导致恶果发生,除夕夜,南山区南头街道办南头城社区的一栋民宅就因为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据家住南头城社区的目击者介绍,事故发生在当晚7时半许,此时正是人们吃团圆年夜饭的时间,外面不断传来燃放烟花爆竹声,突然,他听到有人在叫喊,出门一看,梧桐街1号的一栋民宅浓烟滚滚,并很快冒出数米高的明火。事故发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约1小时后,大火被彻底扑灭。“火是灭了,可年三十的喜庆气氛被搞没了,尤其是同栋楼和附近的人,大家不仅没有吃好团圆饭,而且还担惊受怕了一晚上,强烈谴责燃放烟花爆竹的人。”目击者表示。据称,火灾过火面积有数百平方米。

  据南头街道办有关人员介绍,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火灾为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起,发生事故的民宅一共有6层,着火处在第5层,但很快就烧到了6楼,好在当时两层楼均没有人居住,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作者: 罗国淮  编辑: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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