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国内国际 > 国内 正文

我国将全面实行居民用电、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2015-02-18 11:29
来源: 新华网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今年我国将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价格改革将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最大力度地改革定价机制规则,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开透明。

  下一步价格改革的主要方向包括:

  一是进一步放开价格,修订政府定价目录。落实好各项已经出台的价格放开、下放政策。再分批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价格,将能够由地方管理的定价项目一律下放。结合价格改革进展情况,修订发布新的中央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60%以上,地方定价目录具体项目减少不低于30%,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二是完善资源环境和铁路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组织开展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督促地方将水资源费、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扎实推进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研究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实现存量与增量天然气价格并轨,积极推进天然气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供热价格、污水处理费等政策。

  三是全面推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制度,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促进资源节约。

  四是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完善集体审议、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制度,推进政府价格管理权力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真正让价格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政府定价成本监审规则,强化成本约束,提高政府定价科学性,真正管好管到位。放开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同时,制定相应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

作者: 安蓓  编辑: 李蓓

相关阅读

本网各平台二维码,扫一扫新闻更精彩

专题策划

精彩新闻

新闻推荐

新闻排行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