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国内国际 > 国内 正文

台湾检方以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岛内网民纷纷叫好

2015-01-24 00:41
来源: 新华网

  台北地方检察署23日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是洗钱共犯,依照涉嫌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与陈水扁夫妻相关的司法判决资料显示,在陈水扁担任当局领导人期间,陈敏薰于2004年以友人名义向吴淑珍行贿1000万元新台币的支票,从而“买”到台北101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吴淑珍再通过友人、胞兄的账户提现,后被依洗钱罪判刑定谳。但台湾高等法院在判决时认定,陈水扁也是洗钱共犯,因此要求检方重查。

  据悉,目前保外就医中的陈水扁在接受检方讯问时称,“是我老婆干的,我不知道”。吴淑珍则以健康不佳为由,拒绝接受检方讯问。台北地检署认定相关犯罪事实不争执,接受台湾高院“扁珍为洗钱罪共犯”的法律意见,于23日结束侦查提起公诉。

  陈水扁在当局领导人任内爆发多起贪腐弊案,2008年5月卸任半年后,即因涉嫌公务机要费贪污、洗钱等重罪被收押,后因龙潭购地弊案、陈敏薰买官案受贿、元大金并购复华金受贿等案,被合并判刑20年,入监服刑,但现仍有多起官司在审理中。

  陈水扁再度被起诉的消息传出后,岛内网民纷纷叫好。有网友痛斥陈水扁是“贪渎老贼”,有网友则认为这是“贪腐之家,自取其辱”。有网友表示:“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扁家更无耻、更无赖、更会说谎的人了。”还有网友指出,“现在年轻一辈的族群,看到的是经过巧妙包装的民进党,以为他们有多正义,却不知道他们当时执政时期有多贪”。

作者: 记者陈斌华王笛  编辑: 李易淋

专题策划

精彩新闻

视频新闻

新闻排行

网站简介广告刊例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0000000295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  

耕云贵州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贵州电子商务云 多彩贵州微信 多彩贵州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