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江门讯(记者陈杰通讯员温皓宁摄影报道)昨日,记者从江门中院获悉,因受雇走私价值14673334元的穿山甲冻体、鳞片,以及蟒蛇皮,被告人蔡某三、林某清等5人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已审理终结,蔡某三、林某清等5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至8年不等,并处以200万至350万元的罚金。
被查获的232箱穿山甲冻体、76箱穿山甲鳞片、1113张网纹蟒蛇皮和23箱山瑞鳖肉片则全部没收,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