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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表示对指控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2015-01-09 10:51  来源: 新华法治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1月9日,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在法庭上。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该院9日上午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一案。被告人陈祖明当庭表示对指控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祖明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辩护人对此表示同意。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东城区人大代表、各界群众、媒体记者及被告人所在公司代表100余人旁听今天的庭审。

  有媒体记者从东城法院获悉,成龙和林凤娇不参加旁听。

  组图: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在京出庭受审

  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公诉机关出具证据

作者:  编辑: 李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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