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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即将受审 人们期待揭开“呼格案”真相
2015-01-02 20:51  来源: 新华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日新媒体专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一案,1月5日将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们期待,法院通过审理能够揭开呼格吉勒图冤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2014年12月1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经对1996年呼和浩特“4·9”女尸案进行审查,就赵志红的该起犯罪事实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追加起诉,指控赵志红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将于1月5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呼格案”再审判决书显示,经再审查明,1996年4月9日19时45分左右,被害女子称要去厕所,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某饭店离开,21时15分后被发现因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内。至于该女子遇害经过,这份判决书没有叙述。

  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后,人们希望进一步了解被害女子当日19时45分离开饭店后,直到21时15分被发现,共1小时30分钟左右的时间里,遭遇了什么?“真凶”作案过程如何?从而进一步通过法理还原真相、证明呼格吉勒图的无辜。

  众多关注“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时了解赵志红受审情况。不过,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法院将公开审理指控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部分,对其被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看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对此,有人表示,呼和浩特1996年“4·9”女尸案受害人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图被剥夺生命,赵志红受审,且他们均已成为公众人物,该案也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公众事件,希望法院对赵志红的审理,能够有权威媒体介入旁听,把真实、客观、可以公开的新闻信息及时传递给公众。

作者: 贾立君  编辑: 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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